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努力做“经师”“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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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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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觉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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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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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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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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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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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遵守学术规范
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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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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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坚守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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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积极奉献社会
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回信中殷切期望:希望你们继续秉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珍惜时光,刻苦学习,砥砺品格,增长传道授业解惑本领,毕业后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四有”好老师
春风化雨是老师,春泥护花是老师。老师,是撒播知识种子、传递文明火炬的使者,也是每一个学生心灵的塑造者和守护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这是新时代对广大教师提出的新要求,也应当成为广大教师内化于心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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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师刻苦学习、砥砺品格
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教师不能只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而要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位的“大先生”。其身正,不令而行。老师对学生不仅是言传,更是身教。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学生方能以师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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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师授业解惑、培基铸魂
老师要成为学生的“源头活水”,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充实自我,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基础。把精妙的理论变成浅显易懂的道理,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形成正确的思维方法。使学生终身受用不尽,是一名优秀教师的能力。广大教师要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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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师在祖国和人民
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优先向农村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倾斜。在脱贫攻坚战中,教育扶贫提升了贫困家庭的脱贫能力,开拓了贫困人口子女的发展空间,使得贫困代际传递有了切断的可能。在乡村土壤、在山野田岗,为贫困学子带来改变命运的机会,是老师的崇高使命,也是教育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战略目标中所应承担的职责。